本人现在已经离开银行工作了,但是银行从业近 30 年,从柜员做起,还大部分在基层工作 ,对银行存取款那点事还是很熟悉的。也正是本人已经离开银行几年,现在才能说点想说的话。——写到这里,有些人是不是觉得我要吐槽什么银行“黑幕”了,那是想多了!
如果不是离开银行,下面的话还真不敢说,因为说了以后,所在银行要追究“扰乱规范服务”,央行和监管部门也要警告不要“非议”相关法规制度。
第一,为什么银行取款一般要存款人本人办理。银行存取款可以本人办理,也可以委托别人代理,但一旦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确认的是不是本人意愿,银行则要求本人办理,否则出事了银行要承担法律责任,柜员要承担责任。
记得二十多年前本人刚负责一个储蓄所,一天一位储蓄所后边家属院的一个阿姨急急火火的到了网点,拿出一本存折和两张身份证,说:我最近用钱,快点给取出来吧!柜员一看是这位阿姨的丈夫的存折和夫妻俩的身份证,大家又熟悉,而且当年也没有问取款用途那些事,密码正确,所以很快给她办理几万元的取款业务。
不几天,这位阿姨的丈夫也就是存款人火急火燎的到我们网点办理挂失说自己的存折不见了。柜员办理挂失的时候发现该存折已经支取,取款人是其妻子。男人不好意地说,他们一个月以前就离婚了。我们告诉他,他的前妻取款手续都符合,而且知道密码。那位大叔还算通情达理,发了一通火骂了一通人走了!
试想,如果他的前妻不知道密码,我们当时给办理挂失然后几天取走 ,我们是不是要陪?后来,我咨询过一位律师朋友,他说如果你们违章办理,肯定得赔。法律规定,如果存款人要求取款银行必须先给存款人挂失后支取,然后报案,告其前妻欺诈 。如果找不到其前妻或者其前妻已经没有赔偿能力了,所有的损失都是银行的。
当年也就是几万块钱,数目不大,但是当年工资也低啊,柜员月工作加上绩效也不过千元以下,如果真的让他们赔,一两年就白干了还得背个处分!
第二,关于大家诟病的到银行存取款柜员问询资金来源(存款)、资金用途(取款)的事情。二十多年前,我刚从事柜面工作的时候,是没有这些的。
国家出台《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后,开始要求银行对存款来源问询记录,不执行或者执行不认真,央行和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后,处罚所在银行和网点负责人及办理的柜员。包括罚款、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有人说,相关部门检查的很少吧,大家不明白各家商业银行的后台数据中心和反洗钱部门系统都是连着的,根本不用现场检查。
再后来,因为诈骗案件频发,好像是央行、监管局、公安部等几部门联合发文,要求银行必须关注取款流向(用途),说是银行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如果执行不到位,一样处罚处分!
第三,银行也有不到位的地方,比如对柜员教育跟不上。我在基层行做负责人的时候,就碰到多次这种情况。
有的柜员面对客户的不理解,张嘴就是:我们行就是这样规定的!后来在我负责的分行的一个培训会上,也因此骂过人:你们行规定的,你们行脸大啊?涉及到规范民事权利的事情,银行的规定能超过法律法规吗?我们行那项规定不是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的细化和落实?脑子进水了!
一个柜员还和我犟,说他们行长就是这样教他们的。我说你回去告诉他,就说我说的,不能猪脑子。后来那位老哥给我打电话,说:听说你骂我了!我怼他:哪敢啊,你都能制定修改《民法通则》(那时候法典还没出来)!老哥大笑,说记住了!
为什么说这些,因为这几天在观网以外的某些网站看到不少视频,一些无良者根本不知道事情原委,一个个好像化身民意代表,自诩站上了道德制高点,在哪里贩卖无知和挑拨社会矛盾!
还有,某些人仇视银行柜员干什么,他们不是和大家一样是打工的,早七点晚七点地工作辛苦工作挣一份薪水,而且是面对从不停止的 Kpi 和合规检查如履薄冰地挣那份薪水。有一个最恶心的视频还说,看你银行的以后还牛不牛!
这都什么人啊?
所以我说如果不离开银行,后面有些话是不敢说的,否则会给工作的银行添麻烦!
不过现在,对这些人的视频,本人都是回复一句:胡说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