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部分素材来自:案件聚焦
上海的老龄化程度一直都蛮高的,现在是已经达到:上海近4成户籍人口60岁以上。
据上海市民政局今年5月19日最新发布的数据,截至2024年年末,上海市户籍人口达1537.98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577.62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7.6%。
所以现在也是越来越多孤老过世之后的遗产纠纷官司。比如最近的这桩官司有点意思的,是邻居“干女儿”主张房产分割。
之前只听过平时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急着“继承”的,现在连邻居都能要求继承家产了???
在孤老去世十年之后
许老太太的父母、老伴、孩子都先于她过世。2015年老人过世后,居委认定其生前为孤老。
许老太太留下了一套位于徐汇区的房产,如今市价约300万,由许老太太老伴的侄子徐先生居住使用。
这套房子为许老太太独有,按理说没有继承人的话,房子就是无人继承的遗产,该收归国有,用于公益事业。
但近日家住徐汇的沈女士把徐先生告了,称自己是许老太太的干女儿,在老人生前对她进行过赡养,按照法律规定,可以酌分遗产。
徐先生不服,他表示,自己才是给婶婶养老送终的人,主张全额继承。
两个人要打官司,但是法院却没法直接立案,因为他们都不是许老太太的法定继承人。
老人还有个亲弟弟?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人继承遗产,应当由民政局或村委会担当遗产管理人。根据这条,法院指定了徐汇民政局为许老太太的遗产管理人,之后再来打官司。
可是在走访中,邻居突然告诉法官,许老太太有个失散多年的亲弟弟。
早年,许老太太的父母带着儿子前往香港生活,再也没有回过上海,而许老太太则被留在上海亲戚家。
现在的问题是,按照推算,许老太太的弟弟年近九旬,如果他健在,就是许老太太的法定继承人,也是法定的遗产管理人。
但如果一旦据此撤销民政部门遗产管理人的身份,之后又无法找到这个弟弟的话,继承案就会陷入僵局难以执行。
了解事情的特殊性,也为了避免空判,方便后续执行,徐汇法院并未撤销指定,依然由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
邻里日常互助≠“扶养”
重新认定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之后,再来审核原被告在许老太太生前所尽的帮扶义务,这个案子并不难审理。
邻居沈女士自称是许老太太的“干女儿”,平时给老人烧菜买水果剪指甲,她认为这能够体现她对老人的扶养。
而另一方,许老太太的老伴的侄子徐先生表示,自己才是扶养许老太太的那个人。平时养老院有事,不管自己是上班还是休息,都会赶到。
养老院方面也证实了徐先生所说,只有徐先生一个后辈会来看许老太太。那换句话说也就是,邻居沈女士没有来看过许老太太。
除此之外,在养老院相关人员看来,徐先生对于许老太太来说,就像是儿子一样的。
而且徐先生有一些和老太的合照。还能讲述一些和老太相处的细节,比如许老太太最擅长的菜是虾仁炒青豆。
这样的情况对于法院来说,判决起来没有难度。
法院审理后认为,沈女士称是许老太太干女儿,但没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扶养过许老太太,所以不能支持她要求继承老人遗产的主张。
而侄子徐先生有多位证人证明他多年照顾许老太太,为她养老送终,因此判决由被告徐先生继承许老太太的房子,并将30万的折价款交付给许老太太的弟弟。
有了民政局做为遗产管理人,接下来的执行就很方便,案件将采用公证提存的方式,让胜诉的徐先生将30万元折价款打入指定账户,等待许老太太的弟弟或者他的继承人前来领取。
“赡养”和遗产继承
看完这案子,大家都觉得法院判得很合理。邻居沈女士在老人去世十年之后再打官司,真是有点打秋风的意思。
烧菜买水果剪指甲... 邻里之间稍微照顾一下孤老是好心,但要是你把这当作“赡养”行为将来想要争一份房产的,那肯定是不够的好吧,做事要凭良心的。
现在大城市的老龄化程度高、以及独身人士多,这种情况也变多了:去世之后,没有直系亲属可继承遗产,而旁系亲属等人主张继承。
在上海和北京,相关案件也都有了判决先例。
01.
上海老人离世,430万和1套房无人继承,堂弟起诉民政局要求继承老人遗产
法院:分其130万元,其余存款和房屋认定无主收归国有
据上海法治报报道:
3年前,上海徐汇区一小区内独居老人葛老伯猝死家中。由于葛老伯未曾生育的女儿、老伴,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葛老伯死亡。在无继承人的情况下,徐汇区民政局作为葛老伯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被法院指定为葛老伯的遗产管理人。
然而,就在老人去世不久后,葛老伯的堂弟夫妇将徐汇区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分得葛老伯的全部遗产。堂弟夫妇认为自己属于对老人扶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老人的全部遗产。
徐汇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根据在案证据,结合两原告对于老人的扶养时间、扶养程度等在案事实,酌情判定两原告分得当时查明的遗产中除房屋之外的全部遗产总计约130万元。
但在拿到130万元之后,堂弟夫妇又发现老人名下还有一笔300万元存款,另行起诉要求分这部分遗产。
“我们审理后认为,在前期判决中,两原告分得的遗产数额与其照顾程度相适应,最终驳回了其再次继承这笔遗产的请求。”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据悉,在这两起案件先后判决生效后,徐汇区民政局就葛老伯身后留下的房屋以及300万元存款分别向法院提出申请,认定为无主财产。法官称,“目前,涉房屋的认领公告公示期已满一年无人认领,本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其为无主财产,经拍卖、变卖后所得收归国家所有,涉及300万元存款的这部分财产现仍在公示期。”
02.
北京一独居女性去世,110余万元和400余万元的房产无人继承,9位旁系亲属争夺遗产
法院:驳回主要诉求,大部分遗产被判归国家所有
赵晋34岁时被确诊了慢性肾功能不全,持续发展7年后,到了肾衰竭晚期的尿毒症阶段。2022年6月,年仅42岁的赵晋去世了。
去世后,她留下了一笔遗产——包括价值400余万元的房产一套,以及银行存款、人寿保险金、丧葬费、抚恤金等共计110余万元,但没有法定继承人。
她是独生女,离异,没有孩子,父母也早已去世,生前未立遗嘱,旁系亲属里,她有5位叔叔/姑姑、4位舅舅/姨妈,平时偶尔有问候和来往。
9名亲属打官司想要继承她的遗产,但主要诉求被法院驳回,大部分遗产被判归国家所有。
这两起关于遗产的案件,在网上被讨论的蛮热烈的。很多人看了之后,会感慨人性和金钱,或者会想着以后自己一定要提前立好遗嘱...
* 电视剧《安家》截图